首 页 | 就业新闻 | 就业指南 | 个人求职 | 企业招聘 | 名校风采 | 名企专栏 | 求职博客 | 勤工俭学 | 培训中心 | 职业规划 | 图铃下载
   人才搜索器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赴长春
吉林省创业项目推介洽谈会
吉林省房地产行业专场招聘
省人力资源市场5月份专场
吉林省春季大学生专场招聘
吉林省第三届大学生(自考
吉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洽谈
第二届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
吉林省机械电子行业专场招
吉林省艺术类人才专场招聘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就业指南
:::劳动法规 :::
不要成为“死档” 如何为档案找个“家”
http://www.ljob.net  2006年4月17日  人才在线
   档案作为记录个人经历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按照有关规定,档案一般是不允许个人持有的。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大学毕业生都保留着自己的学籍档案。那么,档案到底该放到哪里呢?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有关负责人。据介绍,档案一般包括履历表、大中专毕业生统一分配派遣证、见习期转正定级考核材料、奖惩材料、党团组织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档案在人事分配、调动、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出国政审等情况下都会用到。因此,对个人来说档案十分重要。

   作为毕业生,学籍档案记载了其求学历程中的种种表现及有关以后工作中需要的各种凭据。因此,档案的处理更为重要。该中心有关负责人指出,学生只要有大中专毕业证,凭着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就可以将档案放到人才中心,每月需交纳20元的管理费。此外,记者了解到,如果学生没有找到工作,档案可以在学校存放两年,由学校统一保管。两年之后,本人就需要对档案负责寻找存放地,或者由自己的工作单位来接管。

   另外,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针对一些想暂缓就业或者是一直未找到接收单位的学生,最好尽早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落户和档案保管手续。因为时间久了,这些档案就会成为“死档”,不再会有用处了。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企业偷逃拖欠社保三大花招 2006年4月17日
· 老板拖欠我们佣金该咋办? 2006年4月17日
· 仲裁成为打工者维权障碍? 2006年4月17日
· 不要成为“死档” 如何为档案找个“家” 2006年4月17日
· 考上研后辞职 大学毕业生“违约”谁来管 2006年4月17日
· 毕业生见习将有保险 期间可算工龄享受补助 2006年4月17日
· 提醒:就业协议不能取代劳动合同 2006年4月14日
· 黄金周加班工资最热十问题 2006年4月14日
   
关于我们 | 加入我们 | 法律声明 | 信息保密 | 联系方式 | 招聘常见问题 | 求职常见问题
人才在线
吉林省教育信息中心主办 吉林企业网承办

           您对 Ljob.Net 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联系我们
Copyright(C) ljob.net All Right Reserved.